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躯体形式障碍

更新时间:2018-03-12 07:17:35  点击量:

躯体形式障碍。

它是一种以长期对各种身体症状的担忧或相信为主导思想的神经症。因为这些症状,患者反复去医院,各种阴性的医学检查和医生的解释都无法打消他们的疑虑。有时,即使有一些身体上的障碍,也无法解释所抱怨的症状的性质和程度,或者它对疼痛和优越感的概念。常伴有焦虑或抑郁。虽然症状的发生和持续与不愉快的生活事件、困难或冲突密切相关,但患者往往否认心理因素的存在。男性和女性都有这种疾病,这是一个长期的波动过程。

[症状标准]

(1)符合神经症诊断标准;

(2)身体症状是主要症状,至少有以下一项:

(1)过分担心身体症状(严重程度明显与实际情况不相称),但不是妄想;

②过度关注健康,如过度关注平时的生理现象和异常感受,而不是妄想;

(3)多次就医或体检,但检查结果阴性,医生合理解释也不能打消其疑虑。

【严重程度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3个月。

【排除标准】排除其他神经症性障碍(如焦虑、惊恐障碍或强迫症)、抑郁症、精神分裂症、偏执型精神病。

【解释】这种紊乱有时会合并某种躯体障碍,一定要注意避免漏诊。

躯体化障碍

它是一种神经官能症,主要特征是身体症状多样且频繁变化。症状可累及身体任何系统或器官,最常见的是胃肠道不适(如疼痛、打嗝、反酸、呕吐、恶心等)),皮肤感觉异常(如瘙痒、烧灼感、刺痛、麻木、酸痛等。),皮肤斑点,性和月经的抱怨,以及明显的抑郁和焦虑。它往往是一个长期的波动过程,往往伴随着社会、人际和家庭行为中长期存在的严重障碍。女性比男性多得多,而且大多数都是在成年早期发育的。

[症状标准]

(1)符合躯体形式障碍的诊断标准;

(2)有各种各样、反复出现和经常变化的身体症状。以下4组症状中,至少有2组共6:

①胃肠道症状,如腹痛;恶心;或者腹胀;口无味或舌苔过厚;或者恶心;大便频繁、便溏或水样便;

②呼吸循环症状,如气短;胸痛;

③泌尿生殖系统症状,如排尿困难或尿频;或生殖器周围不适;异常或大量阴道分泌物;

④皮肤症状或疼痛症状,如疤痕;或关节疼痛、麻木或刺痛;

(3)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不能发现躯体障碍的证据,能合理解释症状的严重程度、变异性、持续性或继发性社会功能损害;

(4)上述症状的优越感使患者痛苦,不断求医或要求各种检查,但检查结果阴性和医生的合理解释并不能消除其疑虑;

(5)如果有自主神经活动过度的症状,则不占优势。

【严重程度标准】往往伴随着社会、人际、家庭行为中长期存在的严重障碍。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程度标准至少2年。

【排除标准】排除精神分裂症及其相关障碍、精神障碍、适应障碍或惊恐障碍。

未分化躯体形式障碍

[诊断标准]

(1)躯体症状主诉以多样性和变异性为特征,但躯体化障碍的典型性不够,应考虑此诊断。

(2)除病程短于2年外,符合躯体化障碍的其他标准。

怀疑

它是一种神经官能症,主要是基于对严重身体疾病的担忧或相信这种持续的优越感观念。因为这种症状,患者反复求医,各种阴性的医学检查和医生的解释都无法打消他们的疑虑。即使患者有时有某种躯体障碍,也不能说明主诉症状的性质和程度,或患者的疼痛感和优越感,常伴有焦虑或抑郁。对身体畸形(虽然没有足够的证据)或优越感概念的怀疑也属于这种疾病。这种障碍在男性和女性中都很常见,没有明显的家庭特征(不同于躯体化障碍),往往有一个慢性波动的过程。

[症状标准]

(1)符合神经症诊断标准;

(2)疑病症状为主要症状,至少有以下一项:

(1)过于担心身体疾病,其严重程度明显与实际情况不相称;

(2)对健康状况作出可疑解释,如生理现象和异常感觉,但不是妄想;

③疑病症的坚定概念缺乏依据,但不是妄想;

(3)多次就医或体检,但检查结果阴性,医生合理解释也不能打消其疑虑。

【严重程度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3个月。

【排除标准】排除躯体化障碍、其他神经症性障碍(如焦虑、惊恐障碍或强迫症)、抑郁症、精神分裂症和偏执型精神病。

躯体自主神经紊乱。

它是一种神经官能症样综合征,由自主神经支配的器官系统(如心血管、胃肠和呼吸系统)的躯体疾病引起。在患者自主神经兴奋症状(如心悸、出汗、脸红、震颤)的基础上,出现了非特异性但更具个体化和主观性的症状,如疼痛、灼热感、沉重、紧绷和肿胀。经检查,这些症状不能证明相关器官和系统有生理障碍。因此,这种疾病的特征是明显的自主神经受累,伴随非特异性症状的主观抱怨,以及症状持续归因于特定器官或系统。

[诊断标准]

(1)符合躯体形式障碍的诊断标准;

(2)以下器官系统(心血管、呼吸、食管和胃、下消化道、泌尿生殖系统)至少有两种自主神经兴奋征象:①心悸;2出汗;③口干;4 .面部发热或潮红;

(3)患者主诉的下列症状中至少有一种:①胸痛或心前区不适;②呼吸困难或过度换气;③轻微用力表示过度疲劳;4吞咽、呃逆、胸部或上腹部烧灼感等。;⑤上腹部不适或胃部翻腾或搅动感;⑥大便次数增多;⑦尿频或排尿困难;⑧肿胀、肿胀或沉重;

(4)无证据表明患者所担心的器官系统存在结构或功能障碍;

(5)不仅在恐惧障碍或惊恐障碍发生时可见。

它是一种持续而剧烈的疼痛,无法用生理过程或生理紊乱来合理解释。情绪冲突或心理社会问题直接导致疼痛的发生,检查后未发现躯体疾病。病程延长,常持续6个月以上,损害社会功能。有必要对抑郁症或精神分裂症过程中假定为心因性疼痛的疼痛和躯体化障碍,以及经检查证实的相关躯体疾病和疼痛进行诊断。

[症状标准]

(1)符合躯体形式障碍的诊断标准;

(2)持续而剧烈的疼痛,无法用生理过程或身体疾病合理解释;

(3)情感冲突或心理社会问题直接导致疼痛的发生;

(4)检查后未发现主诉对应的躯体病变。

【严重程度标准】社会功能受损或因难以摆脱的精神痛苦而寻求积极治疗。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6个月。

[排除标准]

(1)消除相关的身体疾病和疼痛;

(2)消除精神分裂症或相关障碍、情绪障碍、躯体化障碍、未分化躯体形式障碍和疑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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